关于印发《仰恩大学接待用餐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各院(系、部)、各部门:
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同意,现将《仰恩大学接待用餐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仰恩大学
2019年3月20日
仰恩大学接待用餐管理办法
一、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规范学校接待用餐,厉行节约,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特修订本办法。
二、实行“先审批,后接待;先预算,后报销”制度。校领导接待用餐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,各单位(部门)接待用餐由本单位(部门)安排。经办单位(部门)填写用餐审批单后,须经单位(部门)领导审核,分管校领导、主管校领导签字批准后,由学校办公室落实接待用餐和工作餐。
三、接待用餐可以安排自助餐或桌餐(家常菜为主),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。根据不同的接待对象,原则上可按以下几类标准执行:
1.省、市有关部门领导,由学校领导出面接待时,接待标准定为每人 100元;
2.与学校有业务关系的单位领导和兄弟学校领导、专家学者,接待标准定为每人80元;
3.与学校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工作人员,接待标准定为每人60元;
4.工作餐标准定为每人20元
四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。来访宾客在10 人以内的,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;超过10 人的,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来访宾客人数的三分之一。
五、用餐费报销时,接待单位(部门)要出具审批单和正规发票。发票应先由单位(部门)领导审核签字,学校办公室按财务部相关规定办理报销。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接待及超支部分均由当事人自理。
六、本办法自印发通知之日起执行。
附单:
仰恩大学工作餐审批单
No. 年 月 日
用餐部门 | 用餐人数 | 用餐时间 | |||||
用餐事由 | |||||||
用餐标准 | 部门负责人签字 | ||||||
分管校领导审批 | 主管校领导批准 |
仰恩大学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单
No. 年 月 日
接待单位(部门) | 经 办 人 | |||
接待就餐日期、餐别 | 年 月 日 □早餐 □午餐 □晚餐 | |||
来客情况 | 来客姓名、单位 | |||
来客职务、职称 | ||||
来 客 人 数 | ||||
接 待 事 由 | ||||
陪 餐 人 数 | 用餐总人数 | |||
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 | 接待标准 | |||
分管校领导审批意见 | 主管校领导批准 | |||
用餐经费结算 | 大写: 小写: | |||
备 注 |